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2〕27号)及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关于报2013年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计划的通知》,湖北省今年将资助250名左右教师参加国内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访问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或有企业实践经历。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已接受过教育部和本计划国内访学资助的教师不得重复申请
二、工作安排
1.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目录及收费标准见附件2和附件3。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附件4)。由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布符合本计划资助条件的人选,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教育厅将资助经费核拨到派选学校。
3.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和选派青年教师参加国内访学研修,并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5)和推荐表(一式三份)报送到人事部(纸质版和电子版),由人事部统一报到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
userfiles/file/附件1_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1).doc
userfiles/file/附件2_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目录.xls
userfiles/file/附件3_2013年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收费标准.doc
userfiles/file/附件4_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userfiles/file/附件5_2013年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信息汇总表.xls
userfiles/file/附件2_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目录.xls
userfiles/file/附件3_2013年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收费标准.doc
userfiles/file/附件4_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userfiles/file/附件5_2013年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信息汇总表.xls
人事部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