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础知识

发布者:rlzy发布时间:2015-04-01浏览次数:2815

一、如何办理公积金

新入职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交人事部(初次办理另需交白底1寸照片一张),人事部工作人员将在入职的下个月为其缴纳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具体用途包括:

1、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根据个人及所购自住住房情况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本息;

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6〕10号)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各地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职工个人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

1、因职工调离或解除劳动关系,继续在本市工作的,需提供新单位的单位全称、单位公积金账号、开户银行给原单位,原单位给予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2、因职工调离或解除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工作且户口所在地不在本市的,提供个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