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b发布时间:2020-07-07浏览次数:45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与新华社湖北分社协商,定于20207819日进行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第一批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本批次图像采集对象为7月8日至19日返校的2021届参加“3+1”、“2+1”专业综合实习的毕业生。

、图像信息采集目的

本次采集的照片将用于毕业(含学位)证书印制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

拍照要求

学生在拍摄照片时,应着装整洁大方、仪表端庄,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具体要求如下:

1衣着:拍摄时需穿浅色(有领)上衣,不穿蓝色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2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3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4人物状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四、采集地点、开放时间

采集地点:体育馆球类器材室(104-2)

开放时间:7月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意事项

1.本次图像信息采集将直接采用国家学籍库数据采集学生信息。请各学院务必通知返校的2021届毕业生严格按照规定在采集点开放时间内参加照相。

2.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前往采相,工作人员负责审核拍照。请参加采相的学生做好自我防护,戴好口罩,间隔米,在采集室外面排队,在门口消毒,每次进一个学生拍摄。

3此次为2021届毕业生第一批次图像采集,第二批次图像采集将在下学期择期进行。在此期间,请本批次没有参加采集的学生等待学校统一安排补拍方式和时间,不要自行散拍学历照片。

4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由教务部学业管理科负责,联系刘老师;电话:027-88147128

 

附件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第一批次名单

 

 

教务部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