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阅读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jwb发布时间:2020-02-10浏览次数:351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我校延迟学生返校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阅读学分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调整阅读学分认定办法如下:

一、学分获取条件调整

(一)原学分获取条件

类别

本科

专科

专升本

借阅量考核

80

60

40

精读书考核

10

8

6

 

1.非毕业生,按照此获取条件不变,学分授予暂缓。

2.毕业生,已满足此获取条件者,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上直接申请学分不变。

(二)疫情期间特殊获取条件

毕业生,尚未满足原获取条件者,则按以下疫情期间特殊办法的规定获取学分。

类别

本科

专科

专升本

借阅量考核

精读书考核

15

12

9

 

即:不考核纸质书借阅量,精读书考核上浮50%

二、学分授予流程调整

(一)原纸质认定书授予流程

1.学生满足阅读学分授予条件。

2.学生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交申请。

3.图书馆后台审核通过,每周授予纸质学分认定单。

4.学生到馆自取认定单,上交学院。

(二)新版电子认定书授予流程

1.学生满足阅读学分授予条件。

2.学生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交申请。

3.图书馆后台审核通过,每月15日、28日集中授予电子认定单。

4.学生在微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认定单,自行打印,上交学院。

5.我馆每月向各学院提供本月授予学分名单,以供核查。

本认定办法自202022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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