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7-2018学年学校立项了57门课程开展“N+2”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在教务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于9月下旬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对实施的51门课程实施效果进行了复核,并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施了“N+2”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按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予以认定,其中评价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评价在85-89分为良好,评价在75-84分为合格。同时按评价结果,对应课程教学工作量分别按0.(2+N)、0.N、0.1系数计算超工作量。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三天。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N+2”课程考核方式改革评审情况汇总表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N+2”课程考核方式改革评审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18年10月24日